真心实意关心他的人不多,但岚姐绝对算得上一个。

        仔细想来,他认识岚姐也有五六年了,契机还要从他刚到长林市的时候说起。

        那时候,年少轻狂的楚云因为跟家里闹了矛盾,一气之下背井离乡,独自来到青林行省打拼,可他人生地不熟,又缺乏阅历,没多久带出来的钱就被人骗了个空。

        人心不古,世态炎凉,穷困潦倒的他,流落街头,足足饿了三四天,无人问津。

        走到和记面馆前的时候,店里飘出来的香味像一把钩子牢牢地牵住了楚云,他忍不住肚子里的馋虫,壮着胆子进去吃了一顿霸王餐。

        岚姐的伙计管楚云要钱的时候,他两眼一翻,一脸的大无畏——没有。

        人穷志短,那时的楚云为了能吃一顿饱饭,什么尊严、脸皮,统统都不要了。

        伙计想要揍他一顿,却被岚姐拦了下来,她让伙计给楚云取了五百元钱。

        她当年跟楚云说的话,楚云直到今天都一字一句地记得。

        “小伙子,没钱吃饭不要紧,大姐这顿请你。这钱你先拿着,以后有了,就还给大姐。但你要记着,人要是想一辈子吃饱饭,就得靠自己挣,别总让别人请!”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那一天晚上,是楚云记忆中有史以来哭的最惨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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