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老弟,你这样做是不利于找出真凶的。”第二个发言的是银行家李诚,“付出了生命只是把概率增加到十一分之一,这可是一笔蚀本生意,作为企业家你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说起来巧的很,昨日我也在德宁路,TheBlood的烈焰红酒真不错。”
“我恰恰可以作为你的目击证人,昨日你的打扮和今天一般无二,还戴着牛仔帽和丝巾带。喝断片的你真粗鲁啊,发起酒疯来……”
大家打了个激灵,均想:“发酒疯?难道……”
“哈哈哈,”银行家李诚见各位如此表现,不禁开怀大笑起来,“我说各位老哥哟,听我把话讲完吧。这个企业家钱老弟当时发酒疯,乱打乱砸,还没有伤人呢就碰见一个大汉——我敢说他是东北人——一拳把钱老弟撂倒了。你们可以看看钱老弟的胳膊肘,是不是起了淤青?”
钱国雄在“众目睽睽”之下,不得不撸起衣袖。果然,他的胳膊肘有淤青。
“还有,”李诚突然指着钱国雄的嘴,“你张开嘴,让各位看看少了什么?”
钱国雄瞪了李诚一眼,只好张开嘴,发出“啊”的一声。
“少了几颗大牙!”离他最远的王楚叫道。
“这就是证据。”李诚有点盖棺定论的意味,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看了各位一眼,说道:“钱老弟被我证实是清白的,而我的清白将有它来证明。”说着他把纸条高高举起,然后放在桌子中央。大家凑过去一看,原来是张收据。
“TheBlood的票据,时间显示凌晨两点,也就是今天。如果昨日我杀了人,我又怎能继续享受烈焰红酒到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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