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你同样得到了丰厚回报。”默多克立刻纠正他:
“我把福克斯电视网的黄金时段拿出来两分半钟,每天都在播放《冒险王》的预告片,还有我的报纸版面,都在不间断宣传你的新电影,这些都不计算在发行费里,我的资源对你完全免费,而且全面开放,难道你还不满意吗?”
“对比《辛普森一家》制造的庞大收益,这些资源过于廉价。”陈维云直言不讳,但他不过多纠结这件事,开始讲述来意,
“鲁伯特,我们为了合资电影已经反复磋商两三个月,我觉得不能再拖延下去,电影早一天开拍,我们才能早一天盈利。”
“我期待与你的合作。”默多克掌握着双方谈判的细节,有关陈维云的任何业务,他都异常关注,他摊手说:
“可是你的合约过于苛刻了,奥文,我把几千万美金投资在一部电影上,结果我没有任何版权,那我何必要投资呢?风险太大!仅仅分账票房是不谨慎的做法,万一票房失利,我会赔的血本无归,连续赔上三五部,福克斯影业就要破产了。
好莱坞有它的行规,八成电影无法在票房上盈利,版权才是电影公司的命脉,我希望享受应有的版权,这是公平的生意往来,我的要求并不过分。”
他说的是实话,美国电影行业制度健全,一部电影除了票房,还有录像带、原音碟、电视转播一系列版权,甚至还有周边纪念品,续集拍摄的权益,加起来远远高过票房,电影公司的片库历来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
但陈维云苦心推销《辛普森一家》是为了什么?正是要剥夺福克斯在合资片上的收益,因此他不会让步,版权必须全部归他所有。
“看来我们对‘公平’的涵义理解不一样。”陈维云拿着餐巾擦拭着嘴角,
264、落实协议-->>(第1/2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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