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向万刚这次没有说谢,只拍了拍阳顶天的手,这是真拿阳顶天当兄弟了,谢不在嘴上,在心里。
阳顶天能理解他这样的人,警察,尤其是刑警,和军队一样,往往能出血性汉子。
相对来说民警就要差些,因为民警跟百姓打交道,乱七八糟都是些麻烦事,急不得恼不得燥不得打不得,人家是百姓不是嫌犯啊,搞得不好反而给百姓揍了,所以血性就起不来。
中国警察和美国警察,从根本上是不同的,美国警察时刻准备拨枪,中国警察时刻担心的,却是丢枪。
中国民警一般是不配枪的,甚至电棒都不带,因为那种高压电棒,碰上有心脏病什么,也容易打死人。
所以一般就是空着双手,有瓶防狼喷雾都是重火力,但完全空手也不行啊,于是就发明了长柄钢叉,犯罪份子怎么想不知道,反正全世界的警察都是目瞪口呆——绝世神器啊。
惟一例外的只有刑警,但刑警能拨枪,又没人喜欢了,武倩就是典型的例子,她跟派出所打交道多,羡慕派出所的权威,可武痴要去干刑警,她却又不愿意了,到现在都在纠结。
甚至就是阳顶天,也不喜欢刑警这个职业,敬重是一回事,把自己搭上是另一回事,所以他也绝不帮武倩拿主意。
虽然说,他有桃花眼,武痴就算受点伤什么的,他基本都能治,可万一死了呢,武倩到时一辈子伤心,他要怎么办?
到香城,四点多了,向万刚先打了电话,这边直接有警车接,到医院,奔病房。
单间,床上躺着个汉子,三十左右年纪,个子很高,身坯也大,这么说吧,他跟向万刚几乎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脸型稍有不同。
自然就是应春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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