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在心里暗暗嘀咕了一句,便侧首对赵苞笑了笑,说道:
“愿闻其详。”
赵苞听到自己顶头上司来了兴致,便连忙抖擞了精神,将他曹操的“五色大棒”事件细细讲了一遍。
原来如此
刘毅心中释然。
现在听赵苞详细一说,刘毅才解开了心中的疑惑。
原来这个所谓“犯禁”,不是“法禁”的“禁”,而是“宵禁”的“禁”。
根本就不是什么“犯法”,仅仅指的是犯“宵禁”
刘毅自己也做过一段时间的县令,所以对宵禁的情况比较清楚,此时宵禁制度非常严厉,严厉到了什么程度
举个例子。
“禁吏毋夜入人庐舍捕人,犯者,其室殴伤之,以毋故入人室律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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