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到了分局才从办案刑警嘴里知道蒋明居然把高萱给*****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后来也就认清了现实,蒋明骨子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

        李佳感觉到了自己的天真,然后在询问笔录中也如实回答,蒋明确实在新城ktv的包间里想要*****她,然后被进来的高萱给阻止了。

        接着刑警又到新城ktv调查取证,查到蒋明当天晚上,除了开的那个包间,私底下他又开了一个小包间,没人用,而也正是蒋明要对李佳实施违法行为的包间。

        物证,认证,动机都有了。

        案件过程也理清了,犯罪嫌疑人蒋明在新城ktv207包间要对李佳实施*****,没能得逞,不甘心之下,后又用要将公司同事高萱送回家的借口,然后在徐汇区东安路修路路段,对受害人高萱实施*****。

        嫌疑人蒋明身上有受害人高萱反抗时的抓痕,高萱右侧头部在反抗时受到撞击,且下身提取的体液证实属于犯罪嫌疑人蒋明。

        案件成立。

        分局上交案件材料,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蒋明的请求,并提起公诉,蒋明在当天夜里,被押往刑事看守所,等待宣判。

        等待他的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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