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绫觉得,如果自己想活得久些,要求也不多高,至少,目前要能活到看到明天早上的太阳的程度,那么首先要做的第一步,不是别的,而是该离百里臻远一些。
至于可能或者不可能存在在各个角落里的,翠微山庄的“盯梢儿”们
全都、统统,都见鬼去吧!
被那群家伙发现了、揭穿了,最多不过是个暴露了而已,或者被怀疑她来这里的真实意图,就算要死也不是被当场处死,怎么的还会有个自我身边的机会。就算没有,阿绫也相信,凭借着自己这条赖以生存的三寸不烂之舌,总能暂时地唬一唬人,为自己争取一个活命的机会。这点本事,她觉得自己还是有的。而且,特别在对上陌生人的时候,这一招“苟命”的技能还是特别管用的,这是因为对方不了解你,所以希望从你的身上获取到他需要的信息,为此,阿绫可以通过有技巧的沟通在危险中为自己赢得生机。
可是,在百里臻这儿道理却不是如此。这位殿下才不屑于知道你的那什么没有价值的信息呢,你要是得罪了他,对不起,你别想着能多呼吸一会儿的空气了。
正所谓,“犹豫,就会败北”,睿王殿下从来都不会犹豫,该下杀手的时候,这个男人的手稳得不得了,连抖都不会抖一下。如果放在游戏世界里,睿王殿下可就是不听对手瞎比比的大魔王,不仅快准狠,而且还特别会补刀,绝对消灭对手到最后一个细胞。
所以说——
她前面提防的翠微山庄里的那些个人,不过是在百里臻心情好的时候的区区对手而已,实际上,百里臻才是终极杀手,让阿绫可以原地暴毙的终极杀手啊!
孰轻孰重,是个人都知道了。
——翠微山庄的“区区对手”:我们还要出场吗?????
阿绫忽然觉得自己活得挺没价值的,全世界最凶最恶就在自己身边,她还在这儿防这防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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