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的五个指印很明显,手掌较宽,从死者喉骨错位这一点上来看,凶手的力道不小,应当是男性做的。

        除此之外,她的衣袍完整,再没有其它的伤势。

        具体的,还得等到回义庄查验之后才能得出最终结论。

        苏七转而看向少女,十四五岁的年轻,却遭受到了这样无情的摧残。

        衣袍几乎被血水浸透了,与血肉粘在了一起,从伤口来看,有明显的生活反应,她是在活着的时候被施虐的。

        凶手大多用了石头一类的硬物,有的地方被砸得能看到森森白骨,就连胸腔内的肋骨,也断了两根。

        苏七检查完尸表后,可以大致推断,她们的死亡时间是在她来汾县的前一天。

        按照王仵作的说词,吏姑娘的受虐情况,与之前采花案的死者完全一致,几乎可以认定为同一个凶手。

        那凶手便是先劫走了她们母女俩,再绑走了冯蕊。

        “以前有过这样的情况么?凶手会接连虐杀两人?”苏七向王仵作问道。

        王仵作摇摇头,“从之前的案子来看,凶手犯案至少也要间隔十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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