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调查局是大权在握,在国内所有的重大案件中有优先办案权,他们看上了,就是他们的了,但并不代表他们可以无法无天。

        在这个三权分立的国家,行政、使法立法权责相当明确,怎么查案,是他们的事,至于起诉与否,还有怎么判,那是法官的事。

        像一些重大的联邦案件,在一开始,他们就必须与法院紧密合作,只有法官批准了,他们才可以搜查、监听和逮捕犯罪嫌疑人。

        像他们这样的大案,查的又是超级巨鳄,他们如果按常规路线走,什么也查不到,只能用非常路线,非常的方法,这也意味着违法和违反流程,一旦被反噬,就是助理局长级的部门主管也扛不住,这将是后果极其严重的。

        这么说吧?这是一项做好了没有好处,办砸了就有黑锅背的事。

        所以说,十大各掌管一个部门的助理局长们一点兴趣都没有。

        马克西姆接下这活,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局内不要过问他在查谁,只需要配合即可,这一点,也是获得了局长们的一致同意,为什么呢?这可是一个大好的甩锅的机会,有志于仕途的他们,对这个事一点兴趣也没有。

        调查局在历史上进行了颇有争议的反谍计划行动。这次行动的内容是调查和妨碍米国持不同政见的组织的行动。这些组织包括军事组织,非暴力组织和民权组织。胡佛关于马丁·路德·金的调查也是臭名昭彰的,fbi没有找到任何犯罪证据,并试图使用其私人性生活录音带进行要挟。

        大明星卓别林因演出针砭时弊的电影而成为联邦调查局的调查对象。1922年,米国联邦调查局特工混进卓别林的电影厂做卧底,监视他的一言一行。时间不长,便有卧底向局长报告,说那里都是“高谈阔论的布尔什维克”,还

        有大量“电影界激进分子”,讨论的主题是“为工人运动和革命作教育宣传的电影是何等重要”。

        当时担任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的是伯尔恩斯,接到报告后,他立即让手下收集整理有关电影界思潮的档案,罗列电影圈内的激进活动,特别是“如何通过电影作gc主义宣传”,企图说明由于“电影宣传gc主义思想”,会对民众造成思想影响,必须予以密切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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