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好台词容易,怎么念白怎么演出来,这才是难事,汤尼的悟性本来就不错,在上次演《穿普拉达的女王》的克里斯蒂安时,就用一种与剧本稍有不同的方式演绎,结果大获成功,深受影迷们喜欢,按梁加辉的吩咐,演傻小子,表面是机灵,实则是有些笨拙和搞笑。

        演完之后跑去监视器看,直至迈克尔贝满意为止,如果是第二个,当然要演到迈克尔贝满意为止,这他是汤尼,也算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可以说话的人,不用完全受人摆布,可以用自己认为合适的方法说出来。

        对此这迈克尔贝是相当满意的,演员完全按照他的意图演绎,这最好不过,最怕是演员耍大牌,像一些巨星,剧本怎么写是一回事,但如果和自己形象和意念有所冲突,他就会以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表演,这靓汤除了老斯,那个导演不被他搞怕?

        而这还不算最糟的,像爱德华.诺顿这位爷才让导演觉得要命,剧本算什么,导演算什么?他认为对的才是对的,许多人都以他没有和詹姆斯.卡梅隆合作过而遗憾,而迈克尔贝则知道,幸好他们没有合作,否则以他们两个都是的霹雳火爆的脾气,肯定会开枪轰,发生命案是迟早的事。

        汤尼如此知情识趣,这让迈克尔贝放下心头大石,用大明星拍戏,有号召力和影响力,但如果是遇上那些耍大牌,讲排场的就扯蛋了,大明星拥有专属化妆间,专用化妆师,专用化妆品,这可以理解,但一个人用两三个化妆间你能理解吗?吃饭要用专属的环境优雅的餐厅,饭堂煮的东西不吃,要大厨烹饪的东西才吃。

        所以,迈克尔贝从来不与爱耍大牌和讲排场的明星合作,像尼古拉斯.凯奇、本.阿弗莱克、布鲁斯.威利斯等大牌,都是不讲排场的人,而且这汤尼,似乎更不讲,他是一个人开车来片场,助理们都是自己来的,汤尼不在乎排场,他并不介意和普通的演员共用化装间,吃饭也没有什么要求,他完全可以一个汉堡就对付一餐,他是个不讲究的人,不但一个汉堡,而且和剧组的人蹲在地上,一边啃汉堡,一边研究剧情,而且也不需要什么休息室,随侯有块平坦的地方就可以躺,相当的接地气,迈克尔贝相当的欣慰,是个好苗子,没有请一位大爷回来。

        才进入剧组几天,这汤尼就获得了迈克尔贝的好感,能花这样的钱,请这么一位大爷回来,这是非常超值。

        而且汤尼的身手特别利索,那些看起来复杂之极的高难度动作,在他这里似乎不费吹灰之力,轻易而举的就完成了。

        迈克尔贝在叹:“如果早上二十年,就没有阿诺.施瓦辛格他们什么事了。”

        汤尼道:“二十年前我只是某人蛋蛋里的小蝌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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