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火炮要能够发射“开花炮弹”,即爆炸弹。

        为何?因为只有爆炸弹,才能使火炮从一种攻城器械变成野战武器,能大量杀伤有生目标;而如果只能发射实心铁球,自然就杀伤力有限。

        一个炮弹轰出,炸裂成无数的碎片,造成大面积的杀伤。

        明朝制造的“毒火飞搏”,炮筒用熟铁製成,装火药十多两,炮弹由生铁熔铸,弹内装“砒硫毒药五两”,点火后将飞搏打于三百米外,暴碎伤人。

        可惜,这项技术在明朝时期还不成熟,没有得到大规模的应用。

        到了清朝,不仅没有对此进行改进,反而退步,转而用实心铁疙瘩,甚至是石子、铁屑等取代炮弹。

        洋务运动之前,清朝火炮的威力,自然就是儿戏。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左宗棠出师西征,在陝西凤翔发现明末的“开花炮弹”,不禁感慨道:“利器之入中国三百馀年矣,使当时有人留心于此,何至岛族纵横海上,数十年挟此傲我?”

        满清在武器装备指导思想上的保守,使清军在鸦片战争中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洋务运动之前,清朝二百多年间,火器技术甚至比明朝末期还要退步。与明朝政府积极改进火器相比,可见满清统治者的愚昧。

        其二,火炮要具备相当的机动性。

        火炮机动性不好,就不利于大量集中,明朝的火炮无论是虎蹲炮、佛朗机铳还是后来的红夷大炮机动性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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