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定为从八品上,北齐从八品上。
掖庭令:六百石。
提起掖庭,会让我想起霸屏的宫斗剧,很多人相比中常侍,管事太监,首领太监之类的,这个掖庭令很多人无比熟悉。
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不同的掖庭,那里面搀杂了各种文学的描述与夸张和我们恣意的浮想联翩,历史上真实的掖庭却从未如我们想象的那般。
掖庭的最高长官,相比之下却有些陌生,掖庭令,这个掖庭的大管家,在中国历史上始终是一个真实而特殊的存在。
秦后宫有永巷,汉武帝改为掖庭,置掖庭令,以宦官为令丞,属少府管辖。
东汉另有永巷令,典官婢,亦由宦者任职。掖庭令专掌后宫贵人采女事,属员有左右丞、暴室丞。
东汉末,袁绍大杀宦官,掖庭,永巷一度用士人。后世仍用宦官,北齐、隋、唐及金均有此官。
要想知道掖庭令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官职,首先要了解一下掖庭。
掖庭,宫中旁舍,妃嫔居住的地方。《后汉书·班固传》:“后宫则掖庭、椒房,后妃之室。”李贤注引《汉宫仪》:“婕妤以下皆居掖庭。”
住在掖庭的女人主要有两种,一是入选的女子,二是犯罪官员的女眷。
入选的女子,如果能得到皇上的宠幸,就可以离开掖庭,而那些犯官的女眷,一旦因罪入了掖庭,可能就再无出头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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