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这条线索后,先克与贺文展开了讨论。
杀手隶属于江湖组织,受雇于县衙,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们只会忠于自己的组织,不会为谁变节,收买杀手一事只好就此作罢。
现在,只能寄望镖局老板出来作证。证明这些打手实际是县衙通过“灰狼”高价雇来的,雇来之后寄养在酒楼,充当酒楼的爪牙。如此一来,县衙与酒楼就算捆绑起来了。
可是,光有捆绑还不够。必须有人说清当日的情形,还原事情原委。这一切,还得回到打手身上。毕竟,已经遣散或是逃跑的伙计,根本找不着。就算找到,估计也没人愿意上堂作证。
作为一个帮派,“灰狼”肯定有严格的纪律。这些铁律既是他们对成员的束缚,也是他们赢得生意的法宝。如果要他们的打手当堂承认,受酒楼指使打人,相当于出卖了自己的雇主。失信于人,他们再无信誉可言,无法再立足江湖。他们的生路被断,必会伺机报复。
对于先克等人而言,大局为先,实在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与一个江湖帮派结仇。一旦横生枝节,耽误大事,得不偿失。
最好的办法就是——打手能出来作证,可是“灰狼”不能受牵连。要走这条路,打手就是牺牲品。必须牺牲掉他,才能保住“灰狼”的声誉。当然,这个决定,必须由“灰狼”来做。
如果“灰狼”认为这是出卖兄弟,不愿配合,先克他们将会公开县衙雇用“灰狼”打手之事,并且传唤“灰狼”首领当堂对质。不管“灰狼”承认与否,在外界看来,县衙已经被出卖,他们声誉已经不保。到那时,整个社团必定瓦解。
如何取舍,取决于“灰狼”的首领如何决策。
这天,由镖局老板做东,约上“灰狼”帮主,先克和贺文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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