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的森林之行,值得一提的是凤滢和龙枫的两只灵宠召唤兽。

        龙枫在经过多次将平头哥踹飞后,发现这灵兽把他黏上了,有吃的喝的,就去蹭吃蹭喝,没有时,就咬在龙枫的脚脖上死不松口。

        无奈之下,龙枫只得用出一堆灵果烤肉和酒的诱惑,与平头哥签了心神灵宠契约,使之成为他的灵宠召唤兽。

        但是未曾想到,这平头哥虽然与龙枫有了心神联系,有了依赖感,却仍然要去咬龙枫的脚脖,似乎这经常踹它的脚,与它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在吃喝了三年的灵果、八级灵兽烤肉和炼骨酒后,平头哥境界提升的飞快,最后成为了七级灵兽,背上的毛皮更加银光发亮,头顶的的金色毛发也越发的金黄。发起怒时,头顶那金色毛发居然能散发出一层金色光晕。

        平头哥成为七级灵兽之后,奔行速度越加飞快。以龙枫现在的身法速度,已是快的肉眼难辨、堪比闪电,可在地面,即便龙枫使出法力飞窜,平头哥依然能够追上。

        随着不断蹭吃喝,平头哥的抗击能力更加高绝。龙枫在没有与它签订灵兽契约之前,曾对它的行为有些恼火,一次发怒之下,用出了法力在脚上,将平头哥狠狠的踢飞了出去,却只让它受了一些不重的伤,嘴角流下了一丝鲜血。花了大半日的功夫,又跑回龙枫身边,依旧无所畏惧、不依不饶的咬住龙枫脚脖。

        但自从它成为七级灵兽后,龙枫再使用法力踹它,它便不会再出现丝毫受伤的情况,仿佛那身躯就如个皮球一般,随便踢。

        另外,四兄妹发现,这平头哥的躯体不惧法术和技法的攻击,那一层厚厚的银色金色毛皮,不仅不怕兵器拳脚的击打,似乎还具有将法术技法卸去的作用。龙枫的刀气,凤滢的雷电,凤灵的光球,它那一身的毛皮统统不怕,伤害不到丝毫。

        它这一强大的能力,令四兄妹啧啧称奇,皆称这就是打不动打不死的小强。

        平头哥成为七级灵兽之后,身躯只长大了几分,基本没有太多的改变,尖牙和利爪也只加强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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