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虏军的士兵冲上来时选择的时机非常好,刚刚在手榴弹爆炸结束之时。这时尚骑马站立的鲜卑骑兵整个人都是懵圈的,而第一个冲向敌人的是领兵的都尉梁平。
通过最近的几次战斗他发现,鲜卑人在刚刚轰炸结束的那一刻就好像一只待宰的羔羊,不在鲜卑人吓破胆时上去砍杀难道还等他们回过神来不成?
结婚要趁早,打铁要趁热,就是这个道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梁平舍不得。宰一群面瓜还要扔手榴弹,多浪费啊。
不仅舍不得手榴弹,他还舍不得战马。卫戎的第一战虽然杀敌六千多人,但只缴获了几百匹战马,其他的战马不是被炸死便是被炸残,都没法用了。
这次梁平扔了一轮手榴弹之后,再也舍不得扔第二次。
虽说破虏军的建制是一个都营一千两百人,但是因为缺乏基层将领,梁平和管阳等人的都营足有五千人,以五千人对阵上千个被炸愣了的敌人,那就是手到擒来的事。
这个时候还要投弹,看不起谁呢?
梁平冲入敌群把宿铁刀舞动的就像风车一般,出刀不仅迅疾而且凶狠,招招直取敌人的咽喉。
噗噗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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