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的大名士陆机,吴中(苏州)人,少年时喜欢游猎,养了一条猎犬很通人性,后来陆机去京师做官,这条猎犬也跟着去了。当时的京师是洛阳。
陆机在京日久,十分想家,便写了一封信,装在竹筒内,并把这个竹筒系在猎犬的脖子上。猎犬出门而去。
这条猎犬沿着驿路昼夜兼程,饿了便捕田鼠野兔充饥,遇到江河,便向摆渡者摇尾求载。在古代,大江大河上是没有桥的。
不到一个月,猎犬就返回洛阳,并且带来了家书,按照一般人的行程,从洛阳到吴中,往返一次至少五十天。
李克用斗鸡走狗,对这个故事再熟悉不过,讲给萧玄衣听,萧玄衣听罢很诧异:“吴中在哪里?”
“江南东道吧。我也没去过。”
“按行程来算最起码有两千多里,狗是怎么记住这么远的路的。”
“有人说是靠气味,狗不是喜欢一边走一边在树上撒尿吗,闻到尿臊味它就能找到路了。”
“这个不太靠谱吧,故事里面说,陆机‘在京日久’,最起码是一年半载的,就算狗用尿味作了标记,这么长的时间风吹雨淋的,臊味早就没了。”
“你说得也有道理,不过狗的记路本领确实很惊人。”
“照你这么说,咱们跟着卢儿,很快就能找到嫂子她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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