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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养兵的都是地方官员,比如你在这里当官有封地,那兵就在这里招,打仗时他们是兵,不打仗他们是农民,当然也有防卫的士兵,他们的钱是由地方财政支出养驻军。

        李世民任用的将帅,执行了他的“三不原则”,就是“不久任、不遥领、不兼统”,由商贾带进两市的所有物品,都先要经过市场管理机构(市司)的评定来分个上、中、下三等,在用规定的价格才能出售。

        有很多店铺都是朝廷的,用于出租,租金自然也有规定,最低的下令限定月租是不得超过五百个铜板左右,长安城的商品交易和其他城市规划一样,完全在朝廷来控制和干预。

        听到这里,李闵鸿似乎明白,这和现代差不多,只不过唐朝没计算机,所以朝廷规定你地方必须每个月交多少,它只收固定的资金存国库。

        奈何国库却从来就没富过,所以很多时候李世民都为钱发愁。

        那没钱怎么发工资给官员呢,这里就有个“公廨钱制度”就是对富豪的家庭,定向的征收一些“特别财产税”用此来养官。

        说起这个“公廨钱制度”其实就是朝廷在向商贩手高利贷和保护费,有这个捉钱令史去向他们收取“月料钱“,这个官职是好,可他们是欺上瞒下,唐朝又没电子设备,那自然是富了这些捉钱令史的腰包,国库的钱不够,百姓的腰包紧巴巴的。

        这些事情搞明白了,李闵鸿感叹,此刻的士农工商,最赚钱的不再是工商,而是这个仕途,只要你当官的,就不怕捞不到钱,特别是这个捉钱令史,他们是最肥的差。

        “如此说来,我的那些兵,现在岂不是无根浮萍了?”

        “算是吧,若是你愿意带她们来我这里,我试着看看能不能说服我爹。”

        “行吧,就先放你这里,我在想办法赚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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