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臣以为,石尚书虽曾赠与王振财帛,但并无证据显示,是为行贿,此举既是自保,不曾徇私枉法,纵然有错,也情有可原,请陛下宽宥。”
“臣附议,彼时王振权势滔天,公卿俯首,其进谗言于君侧,竟能迫七卿致仕,石尚书能持正公允,不干涉地方政务,已是殊为不易,不宜过于苛责。”
俞士悦在一旁,亦是感到一阵棘手。
最怕的就是出现这种情况。
石璞并不否认自己曾经给王振送过礼,但是却在动机上混淆概念。
他不用查都知道,石璞所谓的侵地一案,一定是一板一眼的按照流程办的妥妥当当的。
沈轩虽是王振门下,但是他已经死了,地方官办起案来,自然毫无顾忌。
但是如此一来,却反倒从侧面证实了,石璞“坚守原则”,为了维护地方安宁,不得不屈从王振。
从主动行贿的奸诈小人,变成了为顾全大局,而不得不曲意奉承的忍辱负重之辈。
前番说过,三法司审案,并不仅仅依据于律法,还要看人心民意。
石璞把自己说的如此可怜,就是为了让朝臣对他升起同情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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