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官员腐败,主要是受贿和权钱交易,贪污公款的却只是小头,因为难度大,也容易被查到。
延安郡接驾用的钱,当然要记在中央的账上,这也是唐廷的财物制度。否则的话,皇帝一出巡,地方官府就以接驾为名借机横征暴敛中饱私囊,搞得地方鸡飞狗跳,受苦的是百姓,背锅的是朝廷,得利的却是地方官吏。
那不行。
所以,唐廷的财务制度,被崔秀宁设计的几乎滴水不漏。加上律法的严密和多层次监督体系的发达,以及道家理教的约束,要想贪腐实在太难,风险实在太大。
财部尚书仔细看了看账册,点点头道:“本部堂带回长安,交部审计。使君等个数月,便有拨款了。”
“谢大司赋!下官不敢受大司赋使君之称!”延安郡守叉手行礼告退。
与户部尚书被称为大司徒不同,财部尚书被称为大司赋。
延安郡守有没有可能多报账目呢?
很难。
因为财部审计司是崔秀宁精心培养的,在古代已经很专业了。财务审计核查有一整套流程。就拿延安府来说,当地物价如何,出产如何,都是有统计部门的参考数据的。想多报很难。
就算多报了,钱也会转到延安府的账户,也进不了延安郡守的口袋。而一旦被查出虚报,那就是一群官员跟着郡守担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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