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声公也笑道:“你不是本地人吧?怎么连他都不认得?”
风承天心里也笑道:“你才是不是本地人,连我都不认得。”但他嘴上却说,本地倒是本地的,只是离乡数年,物是人非了。
大声公拍着手道:“Bingo!那就对了,他是现在千盛市第六富豪——程家的小儿子程镇北。他从小就膂力惊人,少年时因为逞强斗狠打死了人,逃到了外国,去年才回来。这次回来,不知他在外面学了什么功夫,一双手像生铁一样,强悍着呢。”
“原来是程家的人啊,那你说的这些,跟这第一刀,又有什么关系?”铁蛋一脸憨态地问。
大声公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道:
“还想不明白吗?这可大有关系哩——你们也看见了,他用的是斧子。别人一般都是用长刀或者锯子,但他不一样,这把斧子是他的贴身武器,经常带在身上,还时不时拿出来吹嘘说,这把斧子喝过上百人的血,叫做饮血斧。
“这饮血斧不通平常的斧头,我猜多数是他特别订造的,他的一斧,抵得过别人的七八刀啦。所以啊,平常给他卖一刀,也卖得比别人贵点。”
风承天笑道:“有意思有意思,都别说了,我们先来看看程少爷这一斧能劈出个什么结果来。”
这时,只见程镇北已经热完身了,双手握斧。
“程少,我们都知道你猛,你可千万要轻点手,别伤了里面的料喔。”一个年轻男子轻佻地笑道。
程镇北傲笑道:“怕什么,劈坏了只算我的。你别是哄我轻下手,能让你们捡了便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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