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混乱了。

        因为想都不用想,我就知道欢欢姐这是在提我那件“英雄救美”糗事呢。

        简单点说,刚上学那会,两个小混蛋欺负我敬爱的欢欢姐,我毛了就孔明附体,设下一个巧妙连环套,然后,然后就......套错人了。

        现在回想都觉得尴尬。

        不过倒是不“套”不成交,那两个被老师狠狠揍了一顿的可怜蛋,和我在学校后山的前日军打靶场里,往地上插了三根棍子义结金兰,然后回去各自肚子痛了一天,最后还是找的神婆,化了一碗符水三兄弟喝。

        也算是共过患难了吧。

        只是还没一起干过大事,他们就先后搬到外市去了。

        如今,早就断了联系。

        今天要不是在这里碰到欢欢姐,我都不知道去哪里找她。

        我们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各自说起这些年的经历。

        原来,她并不在本市生活,这几年孤身一人东奔西跑,应邀在南边几个大城市的许多酒吧串场,还是个小有名气的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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