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昭纵马奔过盛乐古城,就进入了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来自大青山的秋风吹到他黑红的脸上,他的心都在微微发颤。
盛乐,拓跋氏崛起之地,当年这里是数十万人牧马耕田,征服天下的所在。多少匈奴和鲜卑儿女,曾经在这里仰望星空,对影高歌,追逐他们的天下之梦。
现如今,这里只剩下一个土围子,驻扎着数百暴躁发狂的戍边战士。他们只是单于都护府的看门犬,除了送给养的火头军,和人类几乎没有交流,每日睁开眼,不是荒山就是黄沙白雪,连野兔獾子都不见踪影。
有时候跑出几百里都不见一个部落,在大青山和黄河之间,除了败草就是风沙,风吹草地不假,可哪里有牛羊哇,任何正常人都会憋疯。
其实不怪这些可怜的戍卒,而是怪他们的先辈。
30年前,当回纥帝国灭亡之后,一些可怜虫被扔在这里遗忘。一年又一年,没有荣耀,没有亲人,没有希望,连入娘的人烟都没有,只有无尽的乡愁。
这些军汉只能自己去找乐子,他们的乐子就是周边部落的噩梦,对于诸部牧人来说,他们是比狼灾更可怕的灾害,即使是狼群也只盯着羊马,对女人没那么大兴趣。
好在草原人家胯下有马,毡包旁有勒勒车,他们毫不犹豫的拔脚走人,没有一丝留恋。结果只能苦了戍卒们的后辈,现在的戍边军汉,只能白天数鸿雁,晚上数星星,其余时间喝风吃沙子。
于是商队就成了盛乐戍卒的救星,再也没有军汉劫掠杀人,勒索钱财了。每当有驼队经过,就是盛乐城的节日,这些军汉总是拿出最好的酒肉款待,哪怕多留客人片刻也好。可即使是这样,生人也是少的可怜,一个月遇到一路商队就算不错了。
嗣昭急于奔向鞑靼,本不想进盛乐城,可是当他纵马跨过摩天岭的群山,趟过宝贝河的时候,就被欢天喜地的振武军逻骑拦住了。
嗣昭弓马虽犀利,怎么也不能指向自己人,尤其是脸上笑开了花的自己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