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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7)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发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

        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2]在电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皇帝下旨,用皇缎写成,然后由太监宣读,全家跪着接旨。

        那么,现实生活中真的是这样吗?

        不是的。

        圣旨是翰林院里面有一种官职叫做“翰林承旨”,专门负责根据皇上的指示起草圣旨,然后奏请皇上同意,再回去誊写正式文本,由“符宝郎”加盖玉玺,草稿必须留底子。至于派谁去宣读,就视圣旨的重要程度,选派“钦差”前往宣读。钦差又叫做“天使”。

        太监常常跟随皇上左右,一般的旨意就叫太监去宣读。

        在唐朝中期之前,大臣只需要坐着接圣旨就可以了。而从唐朝末年开始,一直到宋、元两朝朝,除诰命、敕命、宣告(统称诏书)这三类圣旨以外,其他都是站着接圣旨即可。只有到了明代以后,才是皇帝下的所有命令,都得统统跪着接旨。

        听完宣旨谢恩后,还要把圣旨供在自家祖庙里,最后打点好钦差,送点礼物银两,让他回去复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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