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阳马帮的大当家的李俊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马贼了,横行大漠几十年,经历过无数的腥风血雨,刀下也不知道有多少冤魂,渔阳的老百姓吓唬孩子的时候,只要提到李大嘴,连刚出生的婴儿也不敢做声。
马贼与山贼、土匪不同,他们没有固定的巢穴,也没有固定的山头,茫茫大漠就是他们纵横的天下。他们就象胡人一样,常年生活在大漠之上,过着舔着刀尖子生活的日子。
真正的马贼都是些亡命徒,他们甚至比胡人还凶残,不管是商人,还是行人,不管是胡人,还是汉人,只要抢得到了,他们一定会去抢,而抢劫的财物基本上都被分光了,整个马帮并没有什么公共财物。
自打知道周永的贩马队伍有大批钱财之后,可把李俊折磨的够呛,他可不管你是不是太守大人,要是让这些钱财从他的眼皮子底下溜走了,他是决不会原谅自己的。
为了这趟买卖,李俊可是下了大本钱,不仅仅纠集了自己的全部手下,而且还拿出他多年来抢劫的钱财,为土匪们添置了许多的装备,以至于他的土匪队伍,看起来甚至比一般的州郡官兵还要精良。
“大当家的,找到了,找到了。”
远远的,蒋顺跑了过来,手里高高地举着根长长的木棍,那木棍顶端的三条彩色线,在白色的雪原里格外显眼。在这茫茫雪原上,什么样的记号也会迅速被大雪覆盖,就是插在雪地里的木棍,也很不容易找到,恰恰这种显眼的彩色线,是最好的标记。
“呵呵,这个余德,做事还真是挺认真的。”
大当家的抬起左手,抹了抹脸上的雪花,露出两个细缝小眼,朝着蒋顺笑了笑。茫茫雪原,除了遍地积雪,他什么也看不到,就连周永马队的脚印,也早已被大雪覆盖,要不是留在地上的木棍,恐怕他再也打不到周永的马队。
“蒋顺,离青松岭还有多远?”
“大当家的,刚才我已经问过了,那几个引路的说了,离青松岭还有一百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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