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打来的猎物尤其多,远超往日的数倍。

        十几头巨狼的尸体被拖回来之前,先在河水里泡了三四次,硬是把多清澈一段河水弄成了红色,又等了好一阵才回清。

        勉强洗干净的巨狼尸身白胖胖的,把现在变成库房的木屋堆得满满当当,剥掉皮后还有小山似的肉,货真价实的大丰收。

        雷以前虽然想打多少的肉回来就能打多少,但那时一共就他和宁两个人吃饭,而且这儿的白天太阳大,新鲜的肉放久了会坏,沉清水里放到隔天也会变味儿,故而雷从来都是每天现打现吃,省得浪费。

        今天……是意外。

        虽说如今的族群有十几号人,一口气弄十几头巨狼回来,也是吃不完的,到时候剩下的肉得丢掉。

        妩萤凑热闹过来瞧了一眼肉山,刚好听到旁边没见过这番世面的光在惋惜:“剩下的都得丢?多浪费呀,没有办法把吃不完的肉保存久些吗?”

        其他人也说:“要是能留着,族长和霄就不用每天出去打猎了,天天早起多累呀。”

        “哎哎,说起这个,我听巫说了,今天这么多猎物,有大半都是霄打回来的。”

        “天哪,他比我还小两天呢,我搬十个来回的砖就累得不行了,怎么他就这么厉害?”

        光道:“人与人不同啊,当然是因为你弱咯。”

        女人们嘻嘻打闹,很快就笑作一片。

        凭借她们堪比傻白甜的脑回路,是无法从偏偏今日猎物过多这点品出更深一层意味的,笑完就完了,还是琢磨狼肉怎么吃才好吃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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