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不仅是因为那小子经常来他这吃东西。
还因为那小子确实很有个性,属于那种人海中,虽然不起眼,但却特立独行,一眼就能够让人看见,记住且忘不了的。
那小子不怎么合群。
大学四年,从来就没去过食堂。
除了大一上学期在校住了两个月,之后也从来没住过校,一直都是自己在校外租的房子。
为此,校方还严厉批评过,要他搬回来住。
当时事情闹得还挺大。
那小子爬上教学楼顶楼天台,给了校方两个选择,开除或者走读。
在大学开除一个学生是件很严肃的事情。
最终校方妥协了,同意了让他走读。
不过,校方并不是真正同意,而是暂时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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