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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因为狂热的美国南方歌迷为他取的昵称叫做山野猫(thehillbillycat)。另外,他在美国摇滚乐界的地位很高,被统称为国王(theking)。于是香港媒体在翻译的时候,就将这两个称呼结合到一起,统称为“猫王”!

        艾力克斯上辈子不是搞音乐的,但他也听过“猫王”之名,对于埃尔维斯的现状也有所了解。这个时期的埃尔维斯不是学生就是个卡车司机,直到1953年的一次偶然机会,才会被太阳(sun)唱片公司给挖掘出来。

        他打算先下手为强,明知道有那么牛逼哄哄的人,还故意放跑,那不是自找不爽么。有了比尔和埃尔维斯,他就算是什么都不干,也能够每天躺在床上数钱玩了。

        正所谓,挣钱的最高境界是让别人帮你打工挣钱。

        自己累死累活的干嘛,不就是为了赚钱享受么。艾力克斯现在已经脱离了贫苦阶段,现在有了卡朋特唱片公司作为后盾,他完全可以不用自己辛苦唱歌了,有时间还是四处挖人才是正事。

        至于应付父母的理由,他想到了一个,那就是为了写出更好的歌曲,所以想去孟菲斯去逛逛。现在的孟菲斯可是一个音乐之城,许多乐队和歌手都是在这里走出来的。这里也有很多黑人歌手以及唱片公司,只不过是现在还不太出名。

        巴特和安吉尔本来是不答应的,他们认为艾力克斯虽然聪明,但年龄还小,不可以离开父母随意出去旅游。他们没想到的是,艾力克斯对此早有准备,他拉上了迪尔一起。

        艾力克斯对迪尔说道:“你只是在纽约这种地方寻找歌手是不行的,必须去其他地方,比如说田纳西州的孟菲斯,我听说那个地方有很多优秀的歌手。”

        迪尔有些疑惑地看着艾力克斯,他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哈哈!我怎么不知道啊。我的歌迷那么多,也有很多歌手听了我的歌之后,给我写信。”艾力克斯马上想到了一个说法,将迪尔糊弄过去。

        当迪尔看到巴特和安吉尔向他求证时,他才知道自己被艾力克斯给坑了。不过,他还是没有直接拆穿艾力克斯的计划,他老老实实地说,他是想去孟菲斯挖掘新人。半点不提艾力克斯的事情,以及艾力克斯和他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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