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格洛的目光却别有发现——小镇街道的一端,一个圆圆脑袋、有着圆圆身材的男子正向着这里跑来,随着他的脚步颠簸,身上的赘肉上下晃动,汗水不断从黝黑光滑的皮肤上滑落,在路面上洒下一长溜斑斑点点的水迹。
“斯托恩来了——”
艾文钻出了杂货铺。只是当他看到那个胖胖的身影时,他飞快退回了柜台,手脚麻利收起了兰姆酒和酒杯——斯托恩,也就是小石头,什么都好,唯一看到美酒就走不动路,并且很容易喝醉。
喝醉之后,就是耍酒疯。镇上的人都知道这个情况,所以,酒精之类的饮料,彻底和斯托恩绝了缘。
但是格洛的心情却明显放松起来,视线随着斯托恩的身影,由远及近,直到浓烈的汗臭味扑面而来直冲鼻孔。
“艾文,不要藏了,我闻到了兰姆酒的香气。呀,野狼也来了。”
斯托恩拂开门帘,鼻翼耸动,开始在杂货铺里张望,当他目光落在格洛身上时,表情却变得认真,“野狼,是你在打听同伴的消息吗?”
自顾自的向格洛发出询问后,斯托恩终于在柜台后的角落发现了目标——杂货铺的老板,也是这间店铺现在唯一的店员,正猫着腰蹲在地上,手中拿着一块碎布,小心翼翼地擦拭着花瓶,眼皮都没有抬一下,恍如根本没有发现来客。
“喂喂,艾文,这就是你对待老朋友的态度吗?”
“有什么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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