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疑点-->>(第1/2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林尽看了一眼左青,又看了一眼眼前众人,随后开口道:“军纪严明,才是军人!没有禁卫军这层身份,你们与人互骂,好勇斗狠,随着性子来,也属正常,毕竟人是有感情的动物。
但是作为一名军人,尤其是天子的禁卫军!严守军纪,那是你们的本分!
十一,擅自动用私刑,是何处罚?!”
十一听了,立马躬身回道:“回大人得话,以私刑轻重而定,左青此种,则需丈责三十大板!”
听到这话,众禁卫军都有情绪激动了起来,毕竟在他们看来就是面前这个贱妇毒杀了自己的兄弟,又怎可因为打了这个贱妇一巴掌,左青就要被杖责三十大板,岂不失了公允?
左青此时也是咬牙开口道:“大人,没有严守军纪是咱的过错,咱愿意受罚!但也希望大人不能轻饶了那贱妇!”
林尽见众人面露不服,也是心中叹了口气,此种情况,摆到谁身上,谁会服气的?但是作为一名朝廷禁卫军,又岂能够在证据不足的时候,就对犯人动用私刑的?
林尽不禁对着左青道:“你口口声声称她为贱妇,因为独守空房,耐不住寂寞,偷了汉子,怕被二柱子发现,所以才毒杀了二柱子。
但你可曾想过,证据何在?是捉奸在床了?还是早有流传?
毒杀禁卫军的罪责岂是小罪?通奸要被浸猪笼?毒杀禁卫军就不用被砍头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