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副标题:袁大师的死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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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作为袁先生的私人律师和遗嘱执行人,我按照他的遗愿,在他死后立即公布他的遗嘱……”
一脸悲恸的约翰-麦考尔先生拿出了一份文件,打开朗读道:“本人于公元1921年4月28日立下遗嘱,对本人所有财产做如下处理……
“第一,我将《冰与火之歌》的版权赠与我的未婚妻魏明珠女士,我祝愿她未来能得到自己的幸福。”
自己老婆的马屁总要拍一拍的吗,不然以后还怎么“相敬如宾”?
“第二,我将《浓情巧克力》的版权赠与我的的朋友艾纽卡-萝歇尔女士。因为这本小说就是以她和她的母亲为原型写的。这部小说的电影版权赠与我的朋友丽莲-吉许女士,因为只有她才能出演我心目中的女主角。”
自己相好们的马屁也是要拍一拍的,不然以后还怎么解锁新的姿势?
“第三,我将《狄公案》的版权赠与我的朋友路易斯-贝克先生。以此感谢他对我的帮助。”
这当然不是为了拍小贝克先生的马屁,而是为了显得自己讲义气。
如此一来,后人就知道不是袁燕倏刻意结识的“华尔街奇迹”的孙子,而是人家这位侦探小说爱好者主动结识的他,不就是成了一段佳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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