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副标题:开往东方的列车……上不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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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摩根财团的创始者约翰-P-摩根,他的儿子杰克-P-摩根的名气要小了不少,在历史上的评价也低了不少。

        所以也有人说老摩根之后,“华尔街再无王者”。

        平心而论,倒不是这位二代目真的比不上一代目,只不过守成者总比不上开创者那么传奇。

        还有一个关键因素,美利坚乃至全世界人民对于摩根财团这样的超巨型托拉斯都非常警惕,而且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全世界人民那是越来越警惕。

        十九世纪末,美利坚就兴起一场反托拉斯运动。在这个背景之下,1890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历史上第一部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的法案——《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顾名思义,这个法案就是为了反垄断。第1条就规定,以托拉斯或任何类似形式限制州际贸易或对外贸易者均属非法,违者处以5千美元以下罚金,或1年以下监禁,或二者兼科。

        这个法案让洛克菲勒家族不得不在1911年把自己的“标准(美孚)石油帝国”拆分成37个独立的地区性石油公司。

        1914年又通过了补充《谢尔曼法案》不足的《克莱顿法案》,这个法案比前者更进一步,预防垄断某行业的托拉斯成型。比如其中的第七条,严格规范企业获得同行业竞争对手的股票,防止恶意并购。

        但是这两个法案对于金融界的垄断行为几乎没有怎么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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