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马贼的装备和衣服质量不错,对于缺衣少食的部落来说,的确是一笔十分迫切的财富,只是这些剥下的衣服必须要煮一个时辰后才能用。
马贼就是一个在刀口舔血的活计,所以普通马贼都不爱存钱,而是把钱财带在身上,打扫战场之后,云默他们得到了银子八千多两,珠宝首饰一百多斤。
这些金银珠宝对云默来说肯定很重要,如果没有足够的武力,这些金银珠宝只能是催命符。
收拢的战马有五十多匹,其中多数有伤,虽然云默不会医术,但用盐水清洗战马的伤口还是没有问题的,马贼身上携带的金疮药也可用来治疗受伤的战马。
被射死的战马有十多匹,马肉也是肉啊!云默当然不会浪费掉,用刀割成快装在马车上,装不下的驼在马背上。
小半个时辰,就打扫完战场,先前煮的肉干也凉了,正是吃的好时候,大家匆匆吃完肉干之后,就立即牵着马,赶着马车直奔交河古城。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身体素质实在太差的,就骑马走,没有受伤的马只有十多匹,大家轮换着骑乘,这无疑会加快进行的速度。
余辉撒在交河古城,把这座依山傍水的古城照耀得金光灿烂,两条小河绕城而过,整座城市就像一叶扁舟,行驶在碧波荡漾的河面。
守城门的几个回纥番兵看着云默他们这群人,眉头皱了皱,就对云默伸出了三个指头,云默一下就懵逼了,这是什么意思?
“军爷,这是小的孝敬,请手下。”
在云默身边的陈仓,立即上前一步,五两的银锭就放到了那番兵头目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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