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才,编辑发消息通知我可以上架了。

        看到这个消息,我沉默了,因为这实在是太突然了,我毫无准备。

        编辑发消息过来的时候,我正在刷碗,不是刷家里吃饭的碗,而是餐馆吃饭的碗。

        我捧着我的至尊神器------诺基亚N71,呆立了半饷。

        没错,我除了写书之外,还在干着兼职,维持生活,我们这里是小县城,我每天下午去餐馆刷碗、拖地、收拾的话,可以拿到二十块钱。

        很意外是吧?

        其实作者这两个字,看起来很高大上,但是背后的心酸,又有几人知道?

        只有当写出一本火书来的时候,作者这两个字才能用来形容我们这码字工,不然的话只能是扑街。

        扑街的定义其实很广泛,有前前辈说月入三万以下叫扑街,也有的说一万以下叫扑街。

        但是在我本人看来,其实月入两千,就已经可以脱离扑街的范畴了。

        你们知道两千块对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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