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高俅立马答道,并且神采飞扬,“我喜欢进球,喜欢一剑封喉。”
呃…..
这个倒是正常,一般人踢球都喜欢踢前锋,喜欢进球,当把球踢进对方球门的刹那,的确热血沸腾。
但球队是一个整体,有人踢前锋,就要有人踢中场、后卫和门将,缺一不可。
像王小二就比较喜欢踢中场,进可攻、退可守的中场,他喜欢在中场组织调度、指控全场,扮演一个指挥官的角色。
当然,哪怕现在拥有了一个球队,王小二也没有自负到到职业赛场上踢两把的打算,哪怕他的身体素质相对职业球员,已经超级逆天,但是那球技——咳咳咳…...自己几斤几两,王小二还是心中有数的,就不去丢人现眼了。
高俅不像他,高俅本就是大宋最顶级的足球高手,人家有那基础在哪儿摆着,再加上系统对他身体的双倍强化,使得他绝对是bug一般的存在。
王小二坚信,高俅踢球,绝对比他做坏事还在行。
或许,他有机会在足球领域创出一番名头,甚至可能打破接下来欧洲金球奖梅西和C罗的二人转。
喜欢,就干。
王小二对高俅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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