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的桌椅和糙劣的酒杯,干净但不美观,却刚好能给人一种“宿醉最佳途径”的心理暗示。
“所以为什么男朋友在干活,你却带我们来这里喝酒?”
宋颖只点了一杯冰水,她闷闷不乐的和丽莎坐在一个长凳上,慵懒的玩儿着手指。
宋颖没有发现的是,此时的她已经吸引了绝大多数男人的眼光;凹凸有致的身材,精致漂亮的面孔和冷艳的气质,即使坐在角落里,也很难不被人发现。
而她旁边的丽莎就不同了。
虽说是混血,但说到底也只是个小丫头,论存在感,她和宋颖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所以说这就是酒馆啊...
既能买醉,也能猎艳。
男人该有不该有的嗜好它基本全能做到。
在白昼的观察下,已经有好几组蠢蠢欲动的目光快要按捺不住了。
他对此也不以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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