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金珏制定的新的军功爵,还是新的民爵,与以往的秦朝军功爵有一个相同的特点,与徭役制度有关。
所谓徭役,指的是中国古代统治者强迫平民从事的无偿劳动,包括力役、杂役、军役等。
在古代,凡是国家无偿征调各阶层人民所从事的劳务活动,皆被称为徭役,这其中包括力役和兵役两部分。
秦汉时,是由朝廷下旨意,用法律的形式规定的成年男子必须为政府从事力役和兵役。
而开始服役的年龄,即傅籍年龄,秦时为十七岁,西汉景帝二年定为二十岁,后来,又将之改为二十三岁;
至于百姓最终能够被免除徭役的年龄为是五十六岁。
在古代,不管是男女,普通人都很难活得到这个岁数,尤其是那些在边境上,在军中当大头兵的士兵。
汉代的徭役,有正卒、戍边和更卒三种之分。
百姓担任正卒的时间为为二年,其中的第一年会在在本县被冯卓作材官、骑士或楼船,接受军事训练并负责地方治安;一年之后,其中绝大多数人都会赶赴京都作卫士,负责保卫都城、守卫皇宫、陵苑,或为诸官府服务。
五十六岁以下的成年男子服二年正卒后一般规定可免除兵役,但遇政府需要,随时仍可征调服役,不得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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