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许久,做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创造:1+1=2。
我对我自己说:“我唯一,但我不再孤寂,因为另一个我出现了。”
我改变了对自己的定义,我宣布,我唯一,但我是两位。
当我变成两位后,许多规则、法则诞生。
但‘我’的存在依旧模糊,我无法区分哪个是‘元我’,哪个是‘新生之我’。
于是第三个我出现。
有了三个我后,一切都变得清晰。
第三个我,区分了‘元我’、‘新我’。
第三个我定准了法则、规则,他就是‘法我’。
随后元、新、法三我,携手同劳,花费了很多精力,一点点把自己彻底分析归纳,把不同的职能分开。
我们这样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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