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讨厌这样的宿命!可偏偏他又对这样的宿命无能无力!

        “百族演武吗?哼!”轩辕墨自嘲的笑了笑。

        吃完饭后,轩辕墨还是按照约定去了城主的家复命,只要他把东西交给了丹池的城主,并得到应有的报酬,那么这一次的任务也算作结束了。

        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场景,唯一变化的只有城主身边的美人。胖男人看到轩辕墨带着箱子来复命,用眼神示意管家把箱子从轩辕墨手里交给自己。

        打开箱子,轻抬眼皮确定里面的东西的确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后,冷笑了一声:“果然这种事还是要找你们这种低劣的人来做。”

        胖男人还是轻蔑的看了轩辕墨,将3o万的金卡扔到了轩辕墨的脚下。

        “拿着钱,滚吧!若不是看在你和轩辕家有些关系的份上,我怎么会答应让你这种不加入任何公会的狗来完成如此重要的任务。”胖男人辱骂道,他真的看不起眼前的轩辕墨。

        如不是这个东西关系到自己的政治生涯却又不能明目张胆的抢夺,他是绝对不会开高价请猎人来完成这项任务的。

        猎人?说好听的一点是帮助一般人完成任何条件的任务并得到相应的报酬,说难听了就是百族都不屑的混血种为了生存而成立的组织,若不是看在几百年来他们的确为人们的生活做出了贡献,也不会给他们较为优越的地位。否则他们只配生活在黑暗中,做着最肮脏下贱的事情。

        这样低贱的存在,在胖男人眼中和狗没什么两样。

        低劣,滚,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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