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时,唐峰再三嘱咐,白泽城鱼龙混在,一个人在外,片刻也不能大意,唐九点头道:“自己都记住了。”
送走了唐峰、唐勇后,唐九就自个儿在白泽城四处溜达,欣赏这座雄城的同时,顺便观察各式各样的店铺和各个行业的人。
部落之中,人的生活非常简单,种植、养殖、采集、狩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白泽城行业众多,形形**,干什么的人都有,大街上既有身后跟着大批随从的贵族,也有沿街乞讨顺手牵羊的乞丐。
虽然这些乞丐没有一个人是完全靠着乞讨过活的,但是唐九还是会给老人和孩子的破碗里放几个铜钱。
......
白泽城内一处普通的民房之中,两个人正在交谈着。
“老大,我已盯了他好几天,摸清楚了那小子的底,他就自己一个人,住在喜多客栈,身边绝对没人暗中保护,可以确定是某个大家族离家出走的少爷。”一个贼眉鼠眼,瘦不拉几,做乞丐打扮的青年说道。
被称作大哥的男人,身材魁梧,古铜色的皮肤,一身腱子肉充满爆发力,他瞥了一眼乞丐,道“侯三,你又怎么知道,他就是大家族的少爷?”
“老大,这小子皮肤白皙,你想啊!穷人家的孩子,每天风吹日晒的,那个不是跟黑猴儿似的;还有一点,他识字,一般人家就是有钱也不一定能请到人教书;最后就是,他花钱阔绰,他在喜多客栈住的那间房,一晚上就要四十,这城里干活的普通小厮,一个月也不过才挣百十来个铜钱。他手上戴着的大金镯子,我估计一个能有半斤重,那就是十五颗金豆子,折合一万五千铜钱,单单那只大金镯子,就值得咱们干上一票了。”
“那小子既然敢一个人出来,难保没有什么依仗,他有没有练过武,身手怎么样,你查明白了没。”
“啊!......老大......他一身白皮,怎么可能是练过武的人......”侯三一听老大这话,头上开始渗出了冷汗,结结巴巴的解释道。
“你个蠢货,明天带恶狗去试试他的身手,告诉恶狗出手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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