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他的那个盒子就放在跟前,听刘若英说是目前最适合他的好东西。就几分好奇,连忙他打开盒子一看,却是一把火枪。
靠,这可是个好东西啊,王满秋大喜地将那火枪握在手中,仔细的琢磨着。这火枪乃是精钢打造锻模,枪膛准盘皆有,十分的坚固耐用,握在手里有种自信满满地能量爆棚感。
在这个时代,怎么就有了这个玩意儿?如果经过老子再改良一下,什么狗屁武林高手,还怕他个球。
将火枪握在手里,王满秋老怀大乐,最近神了想什么来什么!嘿嘿。王满秋本来就是军人出身,对枪的敏感度,可以说比后世的任何一个人都多了一层了解。十四世纪元朝出现了火统,可以说是手枪的雏形,和最早德国人发明的手枪可认为是同一个时代的产物,但是现在手中握着这把枪,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
他一直认为这个时代都是以冷兵器为主,但手上这把枪,却做工精良,决不输于现在手枪的山塞版。这还得了,他见过江宁城的那些城卫,衙役用的可都是长矛,大阔刀。想到这些,脑后突然生出一丝凉意。
“刘!英儿,你这枪从何处来?”他很想知道这枪能不能批量生产。如果入侵我大华的军队,都大量配备了这种火器,那么第一次世界大战很可能会提前发生。
“满儿!我以后这么叫你好吗?”刘若英看他点了点头,目光正急切地在等她的下文,这一刻她觉得,他认真起来还是很有男人味的。芳心暗动,口中细声道:“这是英吉利人送给家父的!听说是他们的女皇专门用于邦交的礼物!”
“英吉利人,我们大华是不是很早就了这种火枪?”对枪的威力他并不感兴趣,他现在想的是这种东西是什么时候进入我大华的。
“这种火枪在大华朝立国时就有了,但比之军中的神威大炮逊色太多!所以军中并没有配备。这种做工精良的火枪在大华很少见,我也是第一次看到,上午还亲眼看过他们试枪,比我们大华的长火枪还要利害。你不用担心,如果你不喜欢用这东西,以后我就常陪在你身边,你就不用怕那些歹人劫你了。”刘若英已经开始为他们的将来做规划了。我一个大老爷们要在一个女人的庇佑下生存,那还不如果死了算了。王满秋一阵气苦,有些事情他知道无法解释。
“英吉人,他们多长时间会来一次?能见他们一面就好了?”王满秋无不感叹的说道。在他眼里,这年头英吉利很有可能已经进入工业时代。从手枪堂线,枪管的做工来看,对方还是处是初期,这是好消息也是坏消息。
根据王满秋的认知,大华这时的统治者还是一惯喜欢闭关锁国,从历史的长远来看,这正是冷兵器过度到热兵器的关键时期。不妨自己推它一把,让历史的脚步走的更快一点。他可不想坐等外族入侵大华后,烧杀掠夺,无恶不作的暴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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