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酒保刚给克里斯斟上,她见两人对饮,很是羡慕,赶紧又喝,呼一口气,又将一碗酒喝干。当酒液滋润整个舌面时,克里斯细细品味:酒味清淡,幽雅细腻,质地精纯,入喉柔顺平和,加上一丝丝桃香真是别具风味,只不过度数低了些。
蓝元震见主子行酒如此匆忙,担心了起来,以兄长的口吻道:“元霄,喝这么快当心醉了。”
克里斯笑眯眯道:“这点酒哪儿会醉。”
爱尔兰血统的史密斯家族成员,从来没在喝酒上输过阵。克里斯从小就记得外祖父的一句至理名言:爱尔兰人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就是因为太强大了,上帝让我们迷上了喝酒,否则就是爱尔兰人统治世界了。后来,克里斯开中国市场的时候,就听说了一条商场潜规则“酒桌上的输赢就是生意的成败”。她入乡随俗的与人拼酒,虽然白酒火辣热烈的味道她不喜欢,可她还是一口闷,喝不停,那样的架势,不知吓倒了、喝倒了多少挑衅的人。
蓝元震不禁皱眉,心道:他伺候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过主子怎么喝酒,尽管听她言之咄咄,却仍然免不了担心。
“蓝兄,不要只顾弟弟,不喝酒。”
见曹偕劝酒,蓝元震倒也陪着喝下这一碗。
克里斯见状心里暗笑:原来宋朝就讲究劝酒了。也对,在中国酒文化里,酒桌上不劝酒就是不科学的,你来我往才有意思。
她站了起来,端起第三碗酒,“曹大哥,楚大哥,‘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4’,今日初次相见便觉有缘,小弟先干为敬。”
第三碗酒就这么下了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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