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果,老男人受贿罪名成立,有人证在此,休得狡辩。

        “没事没事,应该的……那我先走了,”庄叔又朝小冬笑了笑,“小保姆,记得给叶总裁每天早晨煮两个,记得跟冷水一起煮,水开后再煮五分钟。”

        小冬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哦哦哦,记得了。”

        丫的,他把我当保姆了……

        庄叔不比那些生意人,那些生意人想往上爬想得到好处,也会给叶柯送礼,而且还是非常昂贵的大礼。正所谓收人钱财与人消灾,收了人家的东西,势必要帮人家做什么,叶柯并不喜欢按照别人的想法做事,更不喜欢做那些打法律擦边球的事情,所以他非常排斥这种行为。

        但是眼前的庄叔不同,庄叔的女儿庄筱雪正好是他的秘书,一家人都是非常朴实勤恳的人,心思也比较单纯。他若不收,也就辜负了庄叔的一片心意。

        “还不拎去厨房放好?!”末了,他还补上一句,“小保姆。”

        “不,那我岂不成了共犯么。”

        “什么共犯。”

        “你受贿啊……”小冬声音不大,身子也有些往后斜,面对叶柯,再足的底气都变成了不足,“哼,要是你再逼我去跑步,我就去指证你。”

        叶柯听了不但没生气,反而觉得好笑,“那你要不要再指证我一条家暴?我家里人都是人证。”

        26不想当共犯-->>(第1/2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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