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开了一瓶气泡饮料喝上一口,精神也有所振奋,马上调头把车开出草原。
回去的路恐怕又是一天一夜,弗雷开车的手法娴熟,用最快的速度走最直接的道路,所以尽可能让同伴们都能挨个休息。
而他的身体也不是铁打的,当然也需要足够的休息时间,所以他还是安排雷洛克每六个小时一班轮换着开车。
需要一天多的时间都在路上,但路上的状况有时候也不省心。
他们遇上危险一点趁手的武器也没有,只能简易的燃烧瓶作为攻击火器。
虫子毕竟也是动物一种,只要体型不是特别巨大,火焰足够能吓跑那些单纯的虫子。
事实上,这些虫子的战斗力非常靠前,近距离穿透火焰是可以做到的,甚至说火焰单方面的能力没有那么快能做到瞬间烧伤效果,那只简易的燃烧瓶的热量比不上熔炉三千摄氏度高温。
但也许是出于原始的本能,生物惧怕火焰的想法也是与生俱来的,不肯靠近火焰的范围。
这下就给车上的人突围的机会,事实上,不用多久,那些虫子也会跨过火焰范围,但那时意识到已经晚了,越野车的动能搭配最棒的发动机,和最强的动能马达,顺畅的路面上还换了平底轮胎。
一切的硬式装备完成齐全,这辆车的配置可以说到完美地步。
到距离一流好车还比不上,但一转眼,把那些低等的虫子甩过十条马路还是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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