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踩在地面上的那四个爪子果真是人手脚的形状,只不过已经变了形,也长了毛发。
它的头和脖子以下有明显的区分,头上没有任何的毛发,光洁如人面,可却最让我害怕,因为那他妈就是个人脑袋啊!
这东西五官都是人的形状,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看着还是个不大的小孩。
这就像是把人的脑袋摘下来,强装在动物身上一样,特别的违和恐怖。
我愣在那里半天没敢动,脑海中突然闪出一句话来,“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坡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为之,令之做乞求钱。”
第十五章黑影-->>(第1/2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愣在那里半天没敢动,脑海中突然闪出一句话来,“拐得儿,令自择木人,得坡者,瞎者,断肢者,悉如状为之,令之做乞求钱。”
这是近代徐珂所著的《清稗类钞》中的一段话,说的是当时清朝街头上那些身有残疾的乞丐,这些小乞丐不一定是天生有疾,更多的是被人拐卖之后,或者打断手脚,或者戳瞎双眼,让他们去街头乞讨,以此当作幌子博取众人的同情心,获取路人施舍的大量钱财,
这在当时叫‘采生折割’,采就是采集,生就是原料,一般是几岁到十几岁大的正常发育的孩童,折割就是用刀或者什么东西折磨这些孩童,使其变成残废。
采生折割就是人为地制造一些残疾人,而其中有一种极其残忍的,则是把人活生生的变成怪物!
《清稗类钞》记载,乾隆时期,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前两足趾较犬趾爪长,后足如熊,有尾而小,眼鼻皆如人,绝不类犬,而遍体则犬毛也。能作人言,唱各类小曲,无不按节。观音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此为人狗,用药烂其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服之,内眼以药,使创平复,则体行犬毛,而尾出,伊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必得获利众生。
如果说制作人狗的这个方法是胡邹的,那还有一个人熊的,‘有一长沙训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时被一乞丐和其同伙捉去,先以哑药喂之,使其不能言语,再将其剥衣捆住,浑身用针刺亡,势血淋漓,趁血热时,寻一狗熊杀之,剥其皮,包于人身,人血熊血相黏连,永不脱,再以铁链锁之,用其骗人,可得钱数万贯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