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为什么要杀我?”
“格桑不敢。”他下意识地辩解了一句,突然觉出了不对,这个声音根本就不是达囊乞的。
格桑惊诧地抬起头,露在面甲外的那双眼睛,显得十分年轻,眼神凌厉得就像是草原上的狼,寒意从心底升起,他想要从地上爬起来,拿着弓的那只手突然间一痛。
刘稷的表情不变,长刀将格桑的手钉在地上,疼得他身体蜷缩起来,嘴里惨叫连连。
叫声让他的眉头一皱,这里是吐蕃人的地盘,既然能来五个人,后面可能会来更多,山路,显然不是一个逼供的好地方,刘稷拔出长刀,押着这个唯一的活口走向山林,很快就到了刚才战斗的地方。
尽管很痛,格桑已经叫不出声了,因为他看到了组本达囊乞被剥光的尸体,身上连伤痕都没有,而在不远的地方,自己的同伴贡多松布倒在血泊里,鲜血从他的大腿冒出来,流了一地,身体一耸耸地,还没有死透。
“最后一遍,不说就和他们一样。”那个听着就让人不寒而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格桑惊恐地转过头,身体抖得像筛糠一样。
“为什么......要杀我。”
两个时辰之后,一队骑兵出现在山路上,当发现前方的异状时,为首的立刻打出了缓行的手势,同时发出了警戒的命令,他的两个手下脱队而出,沿着山路跑过去,停在了一堆尸体前面。
“出了什么事?”骑兵首领正在等着手下的探报,突然听到有人问话,赶紧转过马头。
“东本,前面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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