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深深的运了一口气,一开嗓,就飚了一段《歌剧2》。

        惊艳的歌喉,当场就把我们镇住了!

        全体起立鼓掌!

        雷蒙一撩刘海——请自行脑补《樱桃小丸子》里的花轮同学的专属Pose——然后向下压了压手掌,示意我们停止鼓掌。

        他掸掸机车服上的灰,坐回椅子里。“怎么样,服气吗?”

        “服!佩服得五体投地!”在他面前,我都不敢说自己会唱歌。

        他又说:“之所以来参加你们国家的选秀,那是因为——”他指住自己的脸,“混血的颜值在你们国家更有市场啊。我考虑的可是很长远的。”

        这……能臭不要脸并且毫不突兀的自夸自己颜值高,也是种不次于演唱能力的才能呢。

        傍晚,蓝宇煊居然没有加班,一下班就赶了回来。

        “那男人怎么还在这里?”他一看到大咧咧躺在沙发里打盹的雷蒙,脸色就阴沉了下来。

        我试图跟蓝宇煊解释,“雷蒙他是从国外专程过来参加比赛的。他身无分文,别的地方也去不了,可不可以暂时收留他,反正这里房间也多,起码让他住到参加完比赛……”

        “雷蒙?”蓝宇煊咬牙切齿的念着这个名字,“你称呼这个男人还真亲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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