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三十八年,春!大同镇此地岁月静好,但自身的安稳并非是一件好事,少了磨炼和锐氣。

        尤其是在九边重镇这条防线上,新兵蛋子不見点血,永远只能像个拿着武器的老鼠。

        在明朝,从军者多为世袭,于是很多旗官哪怕是一些普通的校尉士兵们,孩子七八岁大就已经开始接受自家老爹的训练,要是老子心狠一点,直接带到军营里操练。

        这大太阳底下,赤条着背,拿着一把小锤砸比自己还要高的木桩,直至把桩柱钉入地面不倒为止。

        这也有个名堂,说是“练力氣”!

        一般人还真忍不下来,也没有几个人舍得这么干滴。其中就有谢欢的便宜老爹,曹旗官啦!

        但一般时候,曹旗官还是会教谢欢一些沙场上的功夫。偏偏谢欢还不得不藏拙,生怕这个便宜老爹看出什么破绽,除了天生神力这点不需要掩饰以外,谢欢总得装出一副好厉害的表情。

        曹旗官所用的也不是什么名门兵器,就是一把大砍刀,兵刃虽然不长,但战场近身搏杀,小旗官还没资格骑马作战,多为贴身肉搏,这兵器是一寸短一寸险!

        但谢欢偏偏不愛这类,等曹旗官一离开家,他便从家里排列的兵器架子上,他随手抽出一柄比他还高出一截的长杆点钢矛,握起兵器时在谢欢脑海里的一股冷流窜遍全身,这把兵器仿佛就与他缘来已久。

        所谓腰马合一,谢欢站定不动,手里点钢矛飕飕飒然,舞出的矛锋圆精而不滞,在他手里这把点钢矛宛若盘蛇,静与动瞬息变换,而刺出的矛影三虚一实神化无穷!

        谢欢目前已经進入通骨领域中第一重铜骨境,左臂有六虎之力,右臂则有八虎之力,虽力大无穷,但谢欢并不追求兵器上的重量,唯有趁不趁手才是王道。

        “正好试试我目前能发挥出多強的破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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