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今夜的气氛很迷离,酒红粉白炫蓝,各种颜色的射灯,变换不停地映射里每一个角落。

        陆羽风有些不适应这样的酒吧,他更喜欢灯光直射在舞台上,舞台下的人们都在暗影里。台上的人或唱或吟,或快乐或忧伤,台下的人或喝酒或沉默,或凝视或亲吻,两不相干,又彼此依恋。

        那才是他一直习惯并钟情的感觉。

        “风来了。”熟悉的人向他打招呼。

        在这里大家都叫他风,不知道他的背景,不知道他的全名,只知道他在台上是一个耀眼的唱歌男生,在台下是沉默喝酒的一道风景。

        洛之溪越发地不喜欢这种感觉,进到这里,似乎陆羽风一下子就融入了这里,而她之于他,之于他们,是一个格格不入的外人。

        她真想告诉他,她不喜欢这里,总觉得这里是会拆散他们的地方。可是这种话太幼稚,又怎么能说出口,这里是陆羽风最喜欢的地方,她不是不知道。

        做一个懂事体谅的女朋友,应该是多理解对方,替对方着想的吧?

        洛之溪这样想着,强迫自己安静下来,试着去适应酒吧里的气氛,适应在酒吧里回归成不羁少年的陆羽风。

        她真喜欢陆羽风穿白衬衫的样子,像洁白英俊的王子,即使手中无花,也带着花朵般迷人的芬芳。

        今晚陆羽风就穿了一件白衬衫,只是跟平常不同,扣子是从第三个开始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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