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附近的齐人税少而要履行军事义务、征服的鲁、宋、郑等地的人倍税必要的时候也要履行军事义务。
名义上的四井封地,实际上数量更多一些,而且在自己的封地之外的民众,也是需要向他履行封建的公田义务的。封地类似于私产,而封地之外的辖地则属于君王,至少理论上是这样的。
贵族的封地始终都在增加,每一次征战,贵族可以得打赏赐。
而征战的时候,本地的民众出征,更难缴纳各种丘甲赋、十二税、封建地租、高利贷等等,伴随着私有制逐渐开始出现、授田制不再那么严格,大量的私产土地也都集中到了贵族手中。
再者,贵族还有隶子弟投靠,贵族的封田不再君主的封建义务之内,封地是为了征召私兵和祭祀祖先的,封地之外的辖地,那才是需要为君主履行封建义务的。
这样一来,贵族的土地和劳动力不断增加,早已经打破了原本规定的四井封田。
其实四井的封田,也已经违礼了,上士授田只有一井,但那都是周朝开国时候的规定,如今人口财富土地都在不断增加,并无几人遵守这一规定。
躬身的家臣曾大致算了算,家主的封地、禄田、私田等等加在一起,在加上后来赏赐的,实际上拥有的实际土地大约在十二井,也就是大约一万多亩。
而在封田和私田之外的大约三十井的账面辖地内,其中的部分名义上的、辖地的庶民而非农奴需要耕种的公田也并不全部缴纳给国君。
“公事毕、乃敢致私”的这些人,并不是贵族封田内的那些农夫,而是说辖田内的农夫。
这一次嫡子随梁父大夫出征,为鄙旅之长,按照等级义务,携带了四辆车和大约三百名徒卒,同时还携带了自己封地内的私兵大约二十,那才是作战的真正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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