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高八尺长五尺,跑起来雪色的鬃毛乱颤,正因为马身和马掌上长着点点红毛,所以有个混号叫做踏雪追来一点红。
白马翻蹄亮掌,惹来一时的尘土飞扬,眼前雪光一闪,无魂只感到眼球一阵的刺痛,刀光闪耀的寒意过后,那匹白马就立在离他五尺远的地方,好似一切都发生的悄无声息。
“好快,不愧是匹宝马”,无魂心里暗叹着,眼睛却已经瞧向了白马马鞍之上端坐之人。
马鞍桥上端坐一人,此人一身的铜甲,在身外罩着金叶,下边红色的战袍遮腿,背后叉着一十三杆护背旗,背背双鞭,胁下悬剑,单手倒提一杆描金的困龙长戟,马身上还挂着弯弓,铜盔上高弯十三曲的簪缨,铜盔下是一张刻着青龙的青铜面具,遮住脸面。
虽然脸面被遮,但是从眼洞里射出的点点寒光来看,此人绝非善辈。
军中能穿着外甲的,地位绝不会低,从他盔上被风吹拂的十三曲的簪缨,就不难看出点什么。
按照军制,什么人用什么样的簪缨,都是有讲究的,簪缨能弯了十三曲的,无疑都是军中上将,至少是正三品的主将,才能配备。
而瞧着现在的这阵势,对方明显是要想单挑啊,可是就人家那夜行八百日走千里的马速,以小爷现在的处境,连人家的一缕马毛都抓不到,更何况上边坐着的那个人。
无魂的神色开始变得严峻,缓缓的收起手中的刀,将背后的铁伞给取了下来,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巧,长短兵器都各有所长。
既然自己的速度比不上人家,如果自己还是用刀的话,就更够不上他人了,使戟的没一个不是身强力壮的猛将的,就对方的那杆描金戟,长杆就有茶杯粗细,份量肯定不一般,即便自己要打也只能讲究一下策略。
唰,白光一闪,一缕劲风迎门而过,金属特有的冰冷质地划破空气,锋锐的戟风直接将周围的层层气流震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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